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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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发展目标:至2025年,嘉兴将基本建成高水平现代化交通强市,基本形成“内畅外联、经济高效、智慧先进、安全绿色、治理有为”的现代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城际、市域、市内三个“半小时交通圈”及铁路枢纽、航空枢纽、海河联运枢纽三大枢纽,形成一批体现交通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包含了铁路、轨道交通、客货运枢纽、公路、水运、机场等各类交通建设项目,涉及全市范围,影响范围广,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生态系统、主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等产生一定生态影响。

规划中铁路、轨道交通、公路等线性工程,容易对生态造成分割,影响生态完整性,对局部范围内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线位两侧生态系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由于占用面积有限,相对于整个生态系统来讲,不会造成区域生态功能的整体退化。对于可能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规划采纳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让,并采取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机场、枢纽等点状项目占地规模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水运工程主要是对海洋、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所包含项目对水体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运营期公路、铁路的路桥面径流排放和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水运项目主要港区污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水运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的影响;枢纽站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维修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营运期主要是运输工具交通噪声,公路主要包括车辆行驶噪声;铁路及轨道交通主要是列车行驶噪声;港口主要是船舶交通噪声以及作业机械和港区内配套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机场主要是飞机起飞降落产生的噪声;枢纽站场主要是进出站口以及发车区交通噪声和候车室、装卸发车处社会活动噪声,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只要做好相关洒水降尘、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轻。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车辆、飞机、船舶产生的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烃类)和烟尘等,废气影响与车流量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

(5)对振动的影响分析

振动影响施工期主要来自振动型作业,包括钻孔、夯实、重型汽车行驶、拆迁工程等及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影响。运营期主要来自铁路和轨道交通,列车运行过程中轮轨相互作用产生机械振动,铁路及轨道交通振动源强主要与轨道结构、列车运行速度、轴重、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而列车振动扩散衰减规律则受地质、地形、地貌等条件的影响,并随着距离的增加振动逐渐衰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要点

1)规划调整实施建议

本次规划环评主要对穿越或占用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从布局和规模上,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对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重点关注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大的路段。在下一步具体项目规划设计中需重点关注穿越或影响该区域的路段。对于经过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路段而言,需采取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减少交通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的影响。规划工程建设结束后,针对取弃土场、路基边坡、施工便道以及临时营地等工程的不同影响特点,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对线性工程,在设计阶段要调查论证项目与地表水体的相互关系,设计足够的桥梁、涵洞,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水体时,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可采取隧道、桥梁等形式,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避让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确需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严禁乱排,废渣应妥善处置。围堰内侧设置土工布进行防护,围堰区内泥浆水应泵上岸设置的沉淀池内,待泥浆沉淀后上清水排放,以减少混浊水对河道内鱼类的影响。临时堆放的土方应压实,不要放在河边,以免遇雨流失,造成河道堵塞或影响河道水质。

完善桥面、路面排水收集系统。当项目无可避免地穿越饮用水源地或其附近时,要严格保护自然水流形态,有使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排水通过该系统排向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水域或水处理场所,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必要时需设置事故应急池。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规划项目选址、选线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运营期公路和铁路及轨道交通交通噪声影响减缓措施建议:调整位置、设置低噪声路面、建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及修建围墙等。枢纽场站合理布局功能区,合理布置站场内设施。

5)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遇有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运营期应推动采用先进的车辆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站场采用清洁能源,并安装烟气除尘装置。

6)环境振动减缓措施

在各规划线路项目建设阶段,应根据已确定的线路与振动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项目环评阶段针对超标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铁路及轨道交通两侧环境振动敏感目标达标。

7)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规划项目在选址选线阶段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应加强工程防范措施,营运期要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及省交通发展规划。总体上在规划目标、规模、布局方面基本合理,但局部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布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规划的实施有利于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改善行车条件、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社会效益明显,但在工程实施后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根据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阶段应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学校、医院等人群集聚区;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对策措施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该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嘉兴市常秀街1250号

联系人:倪工;电话0573-83685063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闾工     电话:0571-87960753    e-mail:3017569@qq.com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1011


附表:

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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