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开出新《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领域首张罚单助力交通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平湖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法治引领,狠抓交通法治建设,日前开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市交通运输领域首张罚单,助力交通强省(市)建设,为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心有底线,法治宣传教育涵养行业文明。平湖交通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平湖交通“纵横学堂”讲座,将依法行政、法治培训作为重点,深入剖析近阶段国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点带面,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突出交通领域的法治教育,切实加强了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通过大排查大整治,紧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常态化从下到上的深入检查,让依法办事、按规办事深入人心。在检查的过程中大力宣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让法治教育铭刻在行业的各个环节,实现了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100%学法,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100%参与普法。

二是行有戒尺,交通执法护卫运输平安。今年10月上旬,平湖林埭镇发生了一起工程车交通事故,因工程车超速闯红灯造成路人受伤。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的基础上,10月14日,平湖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林埭镇人民政府(属地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涉事公司开展联合惩戒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深入剖析,对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多方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认真审慎办案,平湖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结合2021年9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3万元的罚款,起到了以儆效尤、震慑不法的作用,为交通运输行业有序发展护卫,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站岗。

 

 

 

三是治有创新,协同共管编织法治大网。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开拓进取努力创新,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共管体系,建立跨辖区联合执法机制,突出违法惩戒和震慑警示作用,提高道路运输违法成本,“让违法者寸步难行”。为进一步打击长三角地区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设施安全,10月份以来,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十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治超省际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长三角地区省际联合执法打破了地域壁垒,创新了监管手段,实现了跨辖区联合执法新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交通行业的管理、执法工作效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省级公路超限率明显下降,跨省“百吨王”行为明显减少,公路运输安全形势明显提升。截至11月中旬,“百吨王”车辆治超非现场执法全域全时段采集审核率100%,浙江籍“百吨王”车辆非现场处罚率100%,外省籍“百吨王”车辆抄告率100%。普通公路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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