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嘉兴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情况公示(丙级)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交〔2016〕1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21号)的要求,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全市共有9家丙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信用评价。 经检测机构自评,有关建设单位对工地试验室审核,省、市质监机构综合评价,我市4家检测机构评价为A等级,5家检测机构评价为B等级,现将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附后。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申诉,联系电话(传真):0571-83789629(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0573-83680315(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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