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信息抄告,以下当事人所持有的驾驶证已被注销或吊销,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现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
附件:出租车汽车从业资格证人员注销表.xlsx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