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市港发公司)创建于2004年,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嘉兴市范围内内河航道、港口的建设开发任务。办公地点为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005号交通大楼5楼。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好学,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公告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jiaxing.gov.cn/)网上发布。实行网络报名,有意并符合招聘条件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以应聘者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例如“张三+综合业务+手机号”)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2132285(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投递邮箱:393550014@qq.com。 (二)资格审查 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获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试当天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真实性进行审查,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缴纳证明(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4.纸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 (三)笔试 各岗位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比例时,将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各岗位通过初审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1:5的比例时,将直接进行面试,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的名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以及对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合招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资格。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与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在提供附件3健康申报表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三)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单位对不予录用的原因不作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应聘人员健康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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