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港区建设交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市局对2021年9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无废止或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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