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队秀洲直属队查处一超宽“巨无霸” |
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秀洲直属队途经G320沪瑞公路上海方向117K+300M(华云路与320国道交叉口)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 FL**/津 C** 超的特种车辆上装载着一件大型设备(球磨机),经现场查看及测量,测得该车货总宽度为4.8米。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的货物运输车辆即为超限运输车辆”。 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车辆是到桐乡装货送往内蒙古,已办理了上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因存在侥幸心理,未办理嘉兴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鉴于超限运输车辆停放该地容易引发拥堵及交通事故,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附近的秀洲区某公路养护基地,一路护送该车前往。并要求承运者尽快去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否则不能上路行驶。 秀洲直属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该承运公司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秀洲直属队联系了办证中心,协调加快审核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次日,车辆所有人缴纳了罚款,并且办好了嘉兴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驶往上海。承运公司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并表示以后大件运输一定办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才上路。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货物运输车辆超长、超宽、超高会遮挡视线、挤占车道、容易发生遗撒,危害道路安全。货车超高,货物高出车体,不但会导致车辆重心上移,更易诱发翻车事故,增加货车运输风险,而且很多城市都有限高的情况,很容易出现货车剐蹭或者被卡在立交桥、限高杆下的情况,容易引发道路拥堵。运输不可解体的大件一定要做好相关预案,提前勘察行驶路线,同时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