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管理局(港航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1-08-1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部门名称 |
市港口管理局(港航管理处) |
负责人 |
金晓萍 |
联系电话 |
0573-83683096 |
办公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夏令时法定工作日)(法定假节日、公休日除外)
|
主要职责
|
拟订水路、港口工程建设、维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港政、航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路、港口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开工备案、实施监督和竣(交)工验收。承担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港口行业安全生产和智慧港航建设。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协调推进海河联运枢纽港建设和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