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155067583 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嘉支行 行号:40233501191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时,保险公司须为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 采用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账,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受。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凭收据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无息退还,收据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自己单位转账银行信息;中标单位除需提供上述收据外还需提供与招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1号楼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08室,收件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8126391。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且确认收件后,请投标人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栅堰路342号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指挥中心2楼。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8126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