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公共出行环境,海宁交通开展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05-11 来源: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余素兰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下旬开始,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火车站周边非法运营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无证运营车辆的违法行为,维护火车站区域的交通秩序,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

火车站是人流密集的区域,也是城市的一张窗口名片。此次专项行动共抽调交通、公安部门精干执法人员50余人,经过周密部署,重点查处私家车拉客、网约车超经营范围以及出租车拒载、议价、不打表等违法经营行为。此次行动,对长期活跃在火车站的重点嫌疑车辆进行精准布控,共查获非法运营车辆5起,有力震慑了火车站周边的无证违法运营行为,为广大旅客营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火车站、高铁西站等交通枢纽的安全运输环境,对存在的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法律链接】《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失效的经营许可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车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失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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