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路政宣传月”我们这样做②:浙沪联动,开展货运企业法律宣传活动 |
为深化长三角地区超限运输治理区域合作机制,全面加强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建设,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第十个“路政宣传月”之际,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十大队深入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法律法规走访宣传。 沪浙两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利用数字化治超平台,及时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针对当前联合执法监管中跨区域案件执行难这一问题开展协作探索,两地执法人员通过协作机制对平湖市独山港镇某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走访宣传,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在与运输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时,执法人员发现这家运输企业平时管理松散,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两地执法人员向企业主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当面告知了处理案件的法律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督促企业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运输企业负责人反映的企业经营现状和诉求,帮助企业认真分析梳理,共同制定履行方案。 执法人员与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法装载、安全运输,杜绝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执法人员还帮助指导运输企业使用“浙里办”自助办理治超非现场案件,发放了《浙江省公路条例》、《“浙里办”治超非现场自助操作手册》、《禁止抛撒滴漏》等法规政策宣传手册。 浙沪两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协作,为毗邻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指导,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