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公安车管部门数据比对,共有86辆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存在注销、报废等情形(详见附件),其行驶证已被车管部门注销。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上述车辆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证的配发条件,故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现对拟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公示期满后予以注销。



附件:拟注销车辆清单.xls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