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4-08-0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4年度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doc


2024年度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开展守法普法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积极参与全省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有效实施。举办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后陈式”乡村治理法治化经验,进一步深化“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围绕“三支队伍”建设,聚焦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提能”、企业从业人员“守法聚力”、青少年“学法筑基”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识法明理”,全域推广“精准普法一件事”项目,推动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科学设置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探索公民法治素养评价嘉兴模式

(八)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开展全市国家机关年度履职评议工作。

(九)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市交通运输局)

1.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擦亮“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普法品牌,市县联动开展20项以上主题普法活动。

2.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将事前讲法、事中说法、事后释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并以“说理式”执法为重点开展全市执法比武活动,着力提升一线执法队员执法普法业务能力。

3.开展“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将“枫桥经验”与交通行政执法实践结合,创建若干“枫桥式”基层站所,强化基层普法宣教等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矛盾调解作用。

4.持续开展执法过程中普法满意度测评。继续依托第三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满意度测评,以年度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相对人为主要对象,对交通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通报,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内容,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应急知识科普、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全民安全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文化,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6.开展公路与运输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印发《浙江省公路与运输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开展公路与运输领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在客运站、物流园区等场所,开展宣传宪法和公路运输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提升社会群众的法治意识。

7.打造水上执法普法示范基地。加强《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乡村和“大手拉小手安全伴我行”等特色普法活动,做优少年海事学校,做强水上普法宣讲团,做活普法精品课。培育港航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打造水上执法普法示范基地。

8.深入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建设。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建立“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品牌建设标准,培树一批“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基地和普法宣讲员,推进交通工程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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