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2024-08-0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解读

 

2015年12月22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2013年4月,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颁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该文件,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对原《考核办法》部分内容进行重新调整,以规范性文件重新印发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