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平湖航道养护有了“新办法” |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市海河一体特色优势,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工作部署,以“安全畅通、绿色高效”为目标,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航道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平湖市航道养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标志着平湖航道养护工作迈入了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办法》对航道养护工程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涵盖了年度项目计划、招投标管理、项目过程管控以及竣工管理等各个环节。在年度项目计划方面,《办法》将航道养护项目分为例行养护项目和专项养护项目,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职责和资金来源。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办法》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养护项目应采用的招标方式。在项目过程管控方面,《办法》规定了航道绿化养护、航道疏浚、农民工工资管理、项目参建方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项目竣工管理方面,《办法》还对竣工验收条件、项目结算与决算和竣工资料组成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航道养护巡查的频率和要求,如骨干航道全线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全线航道养护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体现了对航道养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航道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平湖市航道养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全面、精细、规范的养护管理,平湖市航道养护工作将更加科学、高效,为推进平湖水运高质量发展、提升海河联运能力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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